****环境局西盟分局关于**县库杏河二标段采砂石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西盟分局拟对《**县库杏河二标段采砂石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作出拟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2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688(传真)
地址:**省**市西盟县疆宁路(66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县库杏河二标段采砂石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 西盟县中课镇班箐村 | **** | 项目采砂区面积约27800万m2,采砂河道长度1.05km;生产及生活区占地面积约9980m2,其中,加工区占地面积约2470 m2,原料堆场占地面积约1240m2,成品堆场占地面积约1630m2,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约1010m2,开采加工规模为0.46万m3/a。 | 一、破碎筛分阶段采取湿式作业;厂内进行洒水降尘;堆场进行防尘网遮盖。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二、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堆砂滤水、洗砂废水等经沉淀池、浓缩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绿化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运营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
二.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